來源:開封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關于進一步明確開封市裝配式建筑項目實施要求的通知
汴住建文〔2020〕269號
各縣區(qū)(含蘭考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發(fā)展改革委、自然資源規(guī)劃局、財政局、生態(tài)環(huán)境局、交通運輸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fā)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7〕153號)、開封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發(fā)展意見(試行)的通知》(汴政〔2017〕47號)和《關于印發(fā)河南省加快落實大力發(fā)展裝配式建筑支持政策的意見的通知》(豫建行規(guī)〔2020〕5號)文件精神,著力推進全市裝配式建筑產業(yè)發(fā)展,逐步提高我市建筑裝配率,現就進一步明確裝配式建筑項目實施要求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即日起,總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應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總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區(qū)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比例應達到50%以上;政府或國有企業(yè)投資的公共建筑、總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建筑應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
(二)鼓勵學校、醫(yī)院、體育館等采用裝配式鋼結構建筑,推進裝配式鋼結構住宅建設試點;鼓勵風景名勝區(qū)及園林景觀、仿古建筑等采用裝配式木結構建筑;鼓勵在農房建造中采用輕鋼結構建筑。
(三)建設項目中獨立設置的構筑物、垃圾房、配套設備用房、門衛(wèi)房等,可不實施裝配式建筑。技術條件特殊的建設項目,可報開封市裝配式建筑推進領導小組申請調整預制率或裝配率指標。
二、設計要求
(一)預制內外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含預制疊合樓板,以下簡稱“三板”),設計單位宜在裝配式建筑項目設計過程中采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術,積極推進項目設計、構件生產及施工建造等環(huán)節(jié)實施信息共享、有效傳遞和協同工作。
(二)對于混凝土結構建筑,應采用預制內隔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鼓勵采用預制外墻板;對于鋼結構建筑,應采用預制內隔墻板、預制外墻板;外墻優(yōu)先采用預制夾心保溫墻板等自保溫墻板。
(三)單體建筑中應用的“三板”總比例不得低于60%。鼓勵住宅工程在滿足上述要求的基礎上,積極采用預制陽臺、預制遮陽板、預制空調板等預制部品(構件),提高單體建筑的預制裝配率。
三、施工圖審查要求
(一)施工圖設計文件深度應符合《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的規(guī)定和要求。
(二)應用“三板”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編制裝配式建筑專項設計說明,并明確各單體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積、“三板”應用部位、“三板”應用總比例,并出具相應的“三板”應用總比例計算書和裝配率計算書。
(三)建設單位在報送施工圖審查文件時,應包括“三板”應用情況的說明。
(四)應用“三板”項目的施工圖設計還應符合國家和河南省現行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
四、落實責任
(一)落實用地保障,強化土地出讓要求。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主管部門要貫徹落實豫政辦〔2017〕153號文件和汴政〔2017〕47號文件中關于裝配式建筑土地保障、用地審批支持政策,將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納入相關規(guī)劃優(yōu)先安排建設用地,對本文中要求應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的項目,應在供地方案、出讓公告、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中載明裝配式建筑裝配率等相關指標。
(二)落實環(huán)保支持,實施差異化管理。
生態(tài)環(huán)境主管部門對獲批國家、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yè)基地的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企業(yè),滿足開封市《關于申報開封市的通知》(汴攻堅辦〔2020〕22號)及省、部有關規(guī)定要求,支持參與綠色引領企業(yè)的評定,對獲得綠色環(huán)保引領企業(yè)稱號的企業(yè)享受相關激勵政策。
(三)落實財政支持,持續(xù)加大資金投入。
市、縣(區(qū))要設立裝配式建筑發(fā)展專項資金,用于支持裝配式建筑發(fā)展科技創(chuàng)新、標準完善、試點示范、產業(yè)基地、宣傳培訓等;拓展專項資金引導支持范圍,積極推廣鋼結構裝配式農房建設,支持農村地區(qū)集中連片裝配式農房項目,通過評價的裝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可享受裝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疊加獎勵。
(四)落實招標支持,推行工程總承包(EPC)建設模式。
裝配式建筑項目可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進行招投標,對只有少數企業(yè)能夠承建的國有投資或主導的項目,按規(guī)定可采用邀請招標方式;對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專有技術建造的,按規(guī)定設計施工可不進行招標。對建設內容明確、技術方案成熟的裝配式建筑項目,鼓勵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
(五)落實引導政策,加快推進發(fā)展。
對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住宅項目,在辦理規(guī)劃審批手續(xù)時,其外墻預制部分的建筑面積(不超過規(guī)劃地上總建筑面積的3%)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對裝配式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增加的外墻保溫部分,不計入容積率核算的建筑面積。政府投資或主導的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的項目,增量成本計入建設成本。對投入開發(fā)建設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即可申請預售許可,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裝配式商品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20%。
(六)落實交通保障,支持大件運輸。
交通部門要全力支持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運載車輛的運輸,積極配合運輸超大、超寬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運載車輛依法依規(guī)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
(七)落實監(jiān)管責任,確保質量安全。
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服務和監(jiān)督檢查,嚴肅查處質量安全違規(guī)違法行為,對裝配式建筑項目加強項目報建、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jiān)督到竣工驗收備案的全過程監(jiān)督管理,明確監(jiān)督要點,確保裝配式項目按照土地出讓合同中確定的裝配式建筑要求實施,強化企業(yè)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質量終身責任,督促各方責任主體建立與裝配式建筑特點相適應的全過程質量追溯制度。
(八)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項目中應積極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不得明示、暗示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中拒絕和降低國家、省、市有關裝配式建筑要求。
(九)設計單位應按照國家、省、市關于裝配式建筑的要求,遵循結構體系合理、裝配方案科學、設計質量可靠的原則進行設計。應加強建筑、結構、設備等各專業(yè)之間的協作融合,在施工圖總說明中明確項目裝配率和“三板”應用比例,所出具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應包括裝配式建筑設計專篇,對預制構件的尺寸、節(jié)點構造、裝飾裝修及機電安裝預留預埋等提出具體技術要求,實現裝配式設計的標準化、集成化。對設計的裝配式建筑面積計算和裝配率計算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十)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嚴格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程監(jiān)理單位要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構件制作詳圖和相關技術標準,編制監(jiān)理專項規(guī)劃和裝配式專項監(jiān)理細則,強化監(jiān)理職責。
(十一)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構件制作詳圖和相關裝配式技術標準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應對裝配式建筑施工和預制構件生產制作過程履行施工總承包質量管理責任。應與建設、監(jiān)理、設計單位制定裝配式建筑工程的驗收方案并遵照執(zhí)行。應及時收集整理預制構件進場驗收及施工安裝過程的質量控制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
(十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加強對原材料檢驗、生產過程質量管理、產品出廠檢驗及運輸等環(huán)節(jié)質量、安全控制,執(zhí)行合同約定的預制混凝土構件技術指標和供貨要求,確保預制構件產品質量。積極配合設計單位,將生產過程所需的預埋件位置、類型等信息提供給設計單位。當有影響結構性能的變更時,須經原施工圖設計單位審核確認。編制專項運輸方案,經監(jiān)理、施工單位批準后實施,方案應包含安全防護、成品保護和堆放、吊裝風險控制等內容。
五、其他
自發(fā)文之日起,各相關單位應嚴格落實各自責任。
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單體建筑中“三板”應用總比例計算方法
計算公式:
式中:A為樓板總面積;B為樓梯總面積;C為內隔墻總面積;D為鼓勵應用部分總面積,包括外墻板、陽臺板、遮陽板、空調板。
A為預制樓板總面積;b為預制樓梯板總面積;c為預制內隔墻板總面積;d為鼓勵應用部分預制總面積;c為預制內隔墻板總面積;d為鼓勵應用部分預制總面積,包括預制外墻板、預制陽臺板、預制遮陽板、預制空調板;r為鼓勵應用部分折減系數,取0.25.
水平構件按投影面積計算,豎向構件按長度方向一側表面積計算,計算時可不扣除門、窗等洞口面積。